多年前,家住外县的徐东来哈打工。他好吃懒做,一直没找到正式工作。前不久,手头紧的他动起了歪脑筋,在四处转悠时,看到一家公司的大院里运进大量铝材,他感觉来了机会。
一天凌晨,他偷偷潜入该公司大院,偷走四块铝板,绑在自行车上,计划骑车快速离开。铝板体积较大,自行车无法正常骑行。徐东无奈,只好推车回家。途中,忽然一位巡警迎面走来,徐东顿时慌了神,扔下车就跑,结果被警察拦住。由于无法说清铝板来源,徐东被警察带回公安机关调查。徐东如实交代了当日凌晨盗窃铝材的犯罪事实。
平房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,徐东盗窃铝材,构成盗窃罪,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,可从轻处罚,最终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。